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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某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保卫处: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对于这事你怎么看?

作者:悠悠裙子网
文章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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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某大学图书馆内发生一件很龌龊的事情。女生在图书馆看书,可能太疲劳,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坐在他对面的一位大三男生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这一幕刚好被图书馆内的另一位学生拍了下来。并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女生。女生知道后坚持要报警,而保卫处说:“该男生家庭贫困,正要考研,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事后,女生报了警,该男子被拘留5日。

  高校内发生这种事情,并不是第一次。这种男生往往性格内向,不善于和女生交际,但很渴望与异性相处,这样的男生在思想上存在问题,很容易猥亵女生。当女生受到猥亵后,第一时间就要选择报警,由警方来处理此事。保卫处希望女生理解,该男生家里经济贫困,正在考研,不要耽搁男生的前程。对于保卫处来说,希望事情越小越好。如果这位女生就是保卫处某位同志的女儿,他还会说出同样的话吗?

  一个思想品德不端的人,不受点教训是不可能改变的。希望该男生通过警察同志的教育,能够改变以前的不良习惯。将来走向社会才不会误入歧途。前段时间,一位穿着时髦的社会青年在地铁上用手机偷拍女生裙底,被发现后遭到群殴,并被扭送到了公安机关。一个人的品行与学历无关,主要与家庭教育和自我约束能力有关。

  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修养迫在眉睫,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帮助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争取培养出更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大家不要装圣人,谁没个好奇心,如果那个男孩子没有前科,低调处理,给女孩子道个歉,以教育为主,毕竟事情捅出来,可能受到学校所有人的唾骂,可能被逼退学,导致男孩子改变人生的轨迹。

  所以做人留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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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裙底偷拍,涉嫌猥亵,后果挺严重,事情曝光,学生被拘留,可以想见,这事将会影响到这个孩子的前程和命运。当然,很多人要说,大四了,成年人了,必须对自己做的事负责。既然已经触犯法律,自然要受到严惩。

  我却觉得事情分开两边看,我们都曾经年少轻狂,谁没有做过几件较疯狂的事呢?曾记得高中时期也曾和三两男同学,跑到女生浴室对面的楼顶,用几块钱的望远镜企图偷窥,实在是距离太远,望远镜又不够理想,只能模模糊糊而已。要是被人发现,这也算是偷窥他人隐私,但是年轻人并没有想那么多,只是觉得好玩罢了。真的被抓住,可能这一生都毁了。

  还记得也是念高中,玩机输光了身上的所有的钱。太饿了,没办法,去偷了一辆自行车,准备卖个几十块混饱肚子,被人抓住,如果送到派出所,我的后半辈子也毁了。好在事主看我是个孩子,教训一顿把我放了,对此我终生铭记大恩。

  回到题中这个孩子,裙底偷拍固然可恶,但是是不是惯犯,是出于什么心理?平时孩子表现怎么样?从保安所言来看,这个孩子平时表现还不错,正值考研的关键时刻,很有可能裙底偷拍只是一时糊涂,并且班上有很多同学愿意为他联名求情,也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平时也不是太坏。

  想想自己二十来岁的时候,懵懵懂懂,对很多事都没有特别明确的是非观,也会犯错,甚至有时候犯很严重的错误,好在我碰到的人比较宽容,所以我才得以成为一个老师,以前的×作为一个反思,警醒。

  

成都某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保卫处: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对于这事你怎么看?

  大四的学生,二十多岁,按理说已经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偷拍这件事可大可小,如果没有造成恶劣后果,是不是可以考虑别的处罚,不一定追究要刑事责任,以免毁了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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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某大学(非西南大学,提问者表达不实)男生偷拍女生裙底,被同学发现,一事,在网上开始发酵。

  据当事女学生发贴爆料,自己在学校图书馆和几名同学对坐着看书时,趴在课桌上睡着了,被桌对面一男生乘机用手机偷拍裙底,有同学发现后,将涉事男生的行为拍照留证,并将此事告诉了受害女生。

  该女生先向学校保卫科求助保卫科怜其家庭贫困,正准备考研,平时也乖巧老实,希望女生能理解一下。但女生坚定地

  就此事而言,网络上出现截然不同的两种声音,一种是希望对该男生的行为严惩,认为其道德败坏,不值得同怜。另一种则认为,该男生实在可怜,一旦名声受损,可能葬送一生,希望大家对他宽容以待。

  小徐老师认为,即然已是大学生,人已成年,且是法学系学生,知法犯法,实在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对他的依法处分则是给他上的最现实、最有效的一课,其意义强过考研,强过背过堆积如山的法律条文。

  任何一个学习法律相关专业的学生,都应该对法律抱着极高的敬畏心,不但约束自己绝不越雷池半步,更要将学法、用法、宣传法,依法来维护社会的公平稳定,维护人们的正当权益。

  然而该生可好,法学系的学生竟然置法律于不顾,做卑鄙龌龊之事,真是令人恨得牙痒。同时,他的那些法学系同学们想联名保他,证明他平实乖巧安静,希望大家不要网络泄露个人信息,这一行为同样遭到人们的控诉。

  小徐老师认为,一个从事和法律相关职业的人绝不可以将个人感情凌驾于法律之上,这应该是每一个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人最忌惮的一种职业操守,如果个人感情和法律原则混为一谈,那么,又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的事情呢?但据小徐老师了解,法学系的同学并不保他不受法律制裁,而是保他不要在网上受到二次攻击。从这一点来说还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话说回来,小徐老师同样不希望该受害女同学,将此事在网上散播,甚至还将此生的姓名、面貌等个人信息在网上泄露,让他受千万人的唾弃和谩骂,这从法律层面来说,同样是违法的。

  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改之,善莫大焉。“至于如何对此人进行处分,那是公安部门和学校相关部门的事情,并且即使是公安部门和学校也没有权利将此人的个人信息在网上大肆传播。

  

成都某大学男生偷拍女生裙底,保卫处:希望女生理解一下,不要耽误男生前程。对于这事你怎么看?

  网络既可以方便人们生活,又能杀人于无形,而一些在网络上被人指责、谩骂的人其实按法律处罚来看,他们罪不至死,所以还请大家理性看待此事。希望通过此事,能让该男生幡然醒悟,成为一个克守法律,严于律己的人,而不是成为一个一辈子背负骂名而自甘坠落或者不堪重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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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情是人情,法律是法律。不要把这两者混为一谈。既然已经触犯了法律,那就应该接受法律应有的惩处。

  保卫处的人之所以希望能够原谅这个男生,一方面是觉得这个男生平时表现的比较好,并没有什么大恶行为,另外一方面,觉得这个男生家庭也比较贫困,再加上还要考研,害怕这件事对他的前程产生影响。但这些东西说到底也是情感与法律无关。

  触犯了法律就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毫无疑问的,不能因为同情或者情感而跳出法律之外。

  一般而言,有这样心理和行为的孩子肯定不是一次两次。

  这一类孩子平时看起来文文静静,性格内向不善言谈,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性格,恐怕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都不能够大大方方的和女生交往,甚至连女生的手都没有碰过。

  所以,他们的内心对女生的好奇和渴望就更为强烈。再加之,小伙子正是青春血气方刚的年龄,雄性荷尔蒙抑制不住,可情感郁结不能通过正确的渠道来排解。于是就会产生猥亵,咸猪手,或者偷拍、偷窥的行为。

  其实,这一类孩子的行为更多的是一种心理问题,并不是道德方面的问题。他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表现的非常正常,甚至可以说是品学兼优,但就是因为有这样的扭曲心理,和对异性的这种渴求心理,所以才会产生这样的行为。

  这件事情其实没有什么可讨论的,即便是当事人愿意原谅他,那也会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

  只希望这件事情能够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能够使他很好的校正和调整自己不健康的心理。改变生活方式,交友方式和处事方式,真正的从根本上来校正和改变自己这种不良心理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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