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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996之后,贾国龙直接提议“715制度”,打工人作何感想?

作者:悠悠裙子网
文章来源:本站

  继996之后,贾国龙直接提议“715制度”,打工人作何感想?

  说几点不太成熟的意见:

  一、我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比如说,《劳动法》有以下规定:

  1、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3、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4、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第九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二、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996”就已经算违反了劳动法了。996每周的工作时间已达72小时了,每星期的加班时间就已达28小时,每月按4周算,一个月的加班时间就达到了112小时,远远超过了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了。

  如果实行“715”制度,每周的工作时间是105小时,每周延长工作时间就达61小时,等于一个人干了两个多人的活了(两人一周加起来的工作时间就是88小时)。一个月按4周算,每月的加班时间就达244小时了,更加超过了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了。一个星期工作七天,也违反了“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

  以上仅是从违反相关规定的方面去看问题的。如果从身体方面去看,每周工作七天,每天工作15小时,意味着除了每天睡觉8小时以外,每天用于其他活动、处理个人事宜的时间就只剩下1个小时的时间了。这对于1个人来说,长期坚持,对身体是有很大的伤害的,估计大多数有是难以长期坚持的。

  三、不管是“996”制度还是“715”制度,都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制度,相关的部门应当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行治理了。如果任由这种违法违规的行为作为企业的一种制度长期存在下去,将会使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为一种摆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不能为了企业的发展,为了企业上缴的那些税收,而对这种明显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听之任之,或者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劳动者休息的权利被剥夺。

  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其受到的处罚可能仅仅是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这罚款是多少呢?搜索了一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其中的规定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这样的罚款,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显得有点轻了,用人单位可能不太在乎这点违法成本。罚款照交,违法行为不予纠正。如果能对这种违法行为加重处罚,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用人单位应该是不会知法犯法了吧。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这算教唆犯罪了吧

  想想我们父辈无私的付出,才有了祖国的强大和我们现在安定的生活。他们又何曾要过安逸,我们这一代人难道就吃不了苦吗!不要羡慕西方的高福利,只有祖国强大了,个人才会强大,家庭的幸福才会长久。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匹夫仍需努力。当然那些一心只想剥削劳动者的隐形资本家,坚决反对,支持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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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有这么不靠谱的想法,而且是出自西贝餐饮,也就是西贝莜面村的老板贾国龙之口,让你想想也不觉得惊讶了。不过他肯定是没有去学习现在最新的指导方向,现在国家反复提出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有正常的休息和休闲时间。这才是未来劳动者工作的大趋势,希望这些企业老板不要逆形势而反作为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时被记者问到对于“996工作制度”的看法,贾国龙对此不仅不屑一顾,甚至自豪的说,西贝现在采取的工作模式是“715”。那么什么叫“715”呢?就是每天工作15个小时,一周工作7天。有时候夜里还经常需要给员工开会。当然引发争议之后,他又一次解释说,“715”的工作制度并不是企业对员工的硬性要求,而是出自于员工们的自愿,如果员工想获取高回报,就可以选择这样的工作模式。

  现在国家已经注意到很多企业肆意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对此也提出了意见和批评,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想想当年劳动者花了近上百年的时间,才争取到了8小时工作制,一周工作5天,一周40个小时的标准。但是现在随着科技的进步,很多企业利用细分工作任务,强化绩效考核指标的借口,将工作任务压的非常长,从而延伸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当有了电脑和手机的即时通讯之后,劳动者已经没有了借口,可以脱离工作的安排,工作场所也从办公室移到了家中。即使这样,很多企业还是想让劳动者在公司集中工作,所以出现了所谓的996工作制,一周工作6天,从早9点到晚9点,每周的工作时间达到60个小时。国家在这近几年也注意到了这种现象,所以从今年开始针对没有加班费,但是变相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提出了批评,并且要求劳动部门后续予以查处。仔细想想这种工作方法,对于国家长远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1.长久的在公司工作,其实对于一个人的心理健康是非常有损害的。一个人待在工作场所,受到工作任务的逼迫。按照工作流程,后续有无数的任务等着要处理。早晨上班和晚上回家天都是黑的,长久以往很容易让劳动者抑郁。有的很多弟子都已经验证了这一点。

  2.长久工作,没有时间去休闲和消费,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是有着极大损害的。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就是消费。而且股现在我们要鼓励要扩大内需消费,如果劳动者整天都在工作,而没有时间去休闲,那么他将如何去消费呢?消费场景会大幅度萎缩,那么生产出来的商品如何得以被消耗呢?

  3.当然长久的在公司工作对于身体健康肯定是有损害的。我们看到很多996的互联网公司里面的标准的工程师的特征,就是过早的谢顶,过早的肥胖,大量的脂肪肝。因为他们要面对工作任务,只能不停的写代码,久坐对于身体的健康危害是非常大的。

  劳动者很多都是追求着稳定平凡的生活,不一定个个都要成为西贝的老板,成为富豪。难道西贝的715工作制度能让员工幸福?而且身心健康吗?老板觉着奋斗的快乐是最大的快乐,因为他可以独占所有奋斗之后的利润。,但是劳动者过多的劳累,可会让自己未来要付出健康的代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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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贾国龙是谁呢?他是连锁餐厅西贝的创始人和董事长,也就是连锁餐饮的老板、资本。从资本的角度来说,他的立场和打工人是冲突的,资本之所以能够赚钱是获得了别人的剩余收益。比如,员工创造了10000元收益,给员工5000元工资,老板赚5000元。换言之,打工人干活的时间越长,资本获得的收益越多。

  贾老板站在资本的立场这样说没有任何问题。

  第二,贾老板可不是最近才提出715工作法的。他曾经在自媒体表示,996算什么,他们西贝的中高层用的是715工作法,也就是一周上班7天,每天工作15小时,这还不算上晚上突然加班。

  以贾老板的说法,西贝推崇的是每周工作105小时。

  第三,我国劳动法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这样来说一周工作40小时。贾老板的说法公然违反劳动法,但他说这是西贝员工自愿的。

  可是这个讲法本身就存在很大的问题。他一个人能代替西贝所有的员工吗?明显不行,没有这个代表性。

  现在有的餐饮企业开出比较高的固定工资,比如每月固定5000元?,看上去不低但实际上性价比真的很低。我们就不说715工作法了,即使每天工作12小时,每周工作6天则一周干了72小时。人家每周工作40小时拿4000元,你工作72小时拿5000元,谁划算?不用我讲了吧。

  第四,要715也没问题,但必须符合下面两点中的至少一点。

  一是在企业里有股份,也就是自己变成资本。对于有股份的人来说,哪怕724都是可以,是他自愿的。对他来说,工作换来的每一分收入除了以工资形式回报外还会作为原始积累留在企业内部,最终分红给他。或者退出时拿到属于自己的资本利得。

  二是收入与营业额挂钩。我说的是真正的挂钩,而不是虚假的。什么是虚假的呢?比如,奖金与营业额挂钩,每月10万元营业额获得1元奖励,假设某月营业额为1000万元,奖金只有可怜的100元,这就是虚假挂钩。固定工资5000元,挂钩收入才100元,挂不挂钩根本无所谓,这只是老板玩的一个噱头,造成你的收入和付出成正比的假象,实际上是为了更加好的剥削。

  如果达不到以上两点中的任何一点,那么就不要提715了,请遵守劳动法。

  第五,每一位打工人要认清一个事实,最终能够成为公司高管或是领导的人均为少数,主管也好、部分经理也罢只是收入高一些的打工仔。只要是打工仔就不存在与企业命运共同体的情形。干好本职工作拿到对应的收入就行了。最后,我想知道西贝餐厅有没有给旗下的营业员缴纳社保,如果没有的话,请贾老板尽快落实到位,什么715工作制,等你给了员工最低保障后再来高谈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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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996之后,贾国龙直接提议“715制度”,打工人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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