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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古代很少发生强奸案,难道古人心术都特别正派?

作者:悠悠裙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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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古代很少发生强奸案,难道古人心术都特别正派?

  

为何古代很少发生强奸案,难道古人心术都特别正派?

  

为何古代很少发生强奸案,难道古人心术都特别正派?

  

为何古代很少发生强奸案,难道古人心术都特别正派?

  在古代违背妇女意志,强制发生性关系,违法吗?为什么古代很少发生强奸案,难道古人的素质比现代人高。

  这有点跳不出现代思维习惯,尝试着用现代法律去解释古人的行为,有点像强扭的瓜不甜,生搬硬套现代的思维,无法理解真实的古人行为。

  其实文明的进程,就是人类素质的提升,越往前,人类的法律意识,道德水平,意识形态就更高。

  因此古代人强奸行为比较少,古代人心术比较正,都是谬论,真实的情况,恰恰相反。

  之所以古人给我们的感觉,强奸的现象确实很少见,那是因为一夫多妻制的存在,女性地位低下的原因。

  在古代,女性甚至不能跟男人同桌吃饭,不能随随便便出门,生活的圈子特别局限,几乎一辈子就待在一个地方,能够有交际圈,朋友圈的很少。

  最多就是宫斗圈,家庭圈,城镇生活圈。

  一个古人男子,可以娶几个老婆,几乎就满足了个人的生理所需,为什么要去强奸,心有余而力不足。

  再不济的古人男人,也可以去寻花问柳,去怡红院,去青楼妓院,这些古代的娱乐场合,在当时都是正规合法的。

  所以很多古人男子,犯不着去强奸一个女人,或者是根本就不知道强奸是一个什么概念。

  最多只是古代的文学作品,简单描述一下从不从的场景,就如西门庆大官人和潘金莲刚开始在王婆家私会的场景。

  古代女子的身份很卑贱,随意买卖很常见,一些贫穷的农户,为了生活,都会卖女儿去一些大户人家,很多男人都称呼自己的妻子为贱内。

  整个社会对女性都充满着不公平,除了子女对母亲的关系,稍微正常一点。

  这些作为丫鬟,作为小妾,作为宫女……的古代女子,碰到古代男人的强制性关系,一般都无力抵抗,都会忍气吞声,甚至怀有孩子都不知道。

  根本就没有维权的意识,也不懂得什么是强奸犯罪,所以给现代人留下的印象,当然就没有大量强奸案发的记载了,出名的,也就是一些文学作品记录而已。

  这不是古人比较正派导致的结果,而是古代男女关系极度不平衡,导致的扭曲价值观。

  古代社会的强奸率其实很高,只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受害女性真正去官府报案的少之又少,因此才造成了很少发生强奸案的假象。

  我国《刑法》规定,对犯故意强奸罪的判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对于强奸是如何定罪呢?事实上,强奸行为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就被列入国家刑罚,且历朝历代都这种行为作为一种重罪,惩罚措施甚至比今天都要严酷。

  《尚书》记载:“男女不以义交者,其行宫”。就是对罪犯施以宫刑,即没收作案工具,让你以后再也当不成男人,直接断子绝孙没有后代,即使活下来也会被无数人耻笑。

  宫刑这种刑罚一直延续了尽千年,直到开放包容的唐朝,国家对于强奸这种行为才有了变化,但依然是一种重刑。《唐律》规定:“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强奸各加一等。”即发配流放改造,我们知道唐朝疆域广阔,罪犯一般都会发配到遥远的西域或东北苦寒之地,不仅要带着沉重的脚镣,路上还要遭受差役的无端打骂,很多体弱多病的人根本就到不了目的地。

  到了元朝,政府对于强奸的处置则更为直接。据《元史》记载,对“奸非”的处罚是“杖87,去衣受刑”。即扒光衣服,重打87棍,一般人根本承受不住,相当于被活活打死。

  到了明清两代,人们对女性的贞操看得越来越重,国家对于强奸这种的处罚也更为完善,开始区分自愿和强暴两种情况。《大清律》规定,即通奸杖八十,强奸处以绞刑。即对凡有强奸行为的直接判处死刑,从而形成强大的震慑。

  虽然有法律的保护,但女性在封建社会毕竟属于,特别是从南宋以后,随着程朱理学发展,封建思想对于女性禁锢的加锁日益增多,社会对女性贞操也看得越来越重。

  明清时期,政府大力倡导女性保持婚前贞操、婚后贞操 、寡妇节操,并通过立贞洁牌坊、下诏褒奖等方式,推动社会形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贞操观,并广泛宣扬“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的理念。

  相传在清朝咸丰年间,山东某地洪水爆发,一名女子落水差点淹死,幸亏被身边一名男子拉住其左臂救起。事后,女子却嚎啕大哭,声言自己二十年坚守的贞洁毁于一旦,当即用一把菜刀将左臂砍下。可见,明清时代的贞操观已经发展到了病态的程度。

  电视剧《雍正王朝》有个片段,讲的是江苏某盐道程森看中了自家佃户的妻子刘王氏,把她骗到家中强奸,又害死了为其喊冤的丈夫和公公。刘王氏于是状告程森,却又被江苏按察使黄伦见色起意霸占,收了程森的贿赂后反将她打入死牢。最终,在李卫的帮助下,刘王氏通过当堂指认黄伦私处的红毛黑痣,最终才得以翻案。刘王氏作为受害人却说,“自己本该在伸冤后一死了之,但是愧对自己的家人,最终选择出家。”

  为了保持名誉,古代女性即便被侵犯或被强奸,也大多选择沉默,很少有人会上报到官府。因为,一旦立案,作为当事人在大庭广众下复述案发经过,无异于遭受受二次心灵伤害,赢了官司也没脸回去见人。

  因此,发生强奸行为后,有些刚烈的女子直接选择自尽,更多的人为了个人和家族声誉,甚至不惜委身施暴者。

  古代强调女子无才便是德,对她们的日常行为有很多约束,其中一点就是婚前很少与家人以外的男人接触。

  比如,古代只允许男性上学读书,女子成年之前大多被禁锢在家中。到了清朝又有了裹脚的习俗,进一步限制出行,有钱人家的小姐一般都有自己的专属绣楼,平时基本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主要躲在闺房里绣女红打发时间,很少抛头露面。

  在古代,如果说道哪家姑娘出了门,在街道上迷路,反而会被别人称赞家教好、清白,一定出自大户人家,只有情人家的女孩才不得已抛头露面。

  在封建社会,男女法定结婚年龄都很早,十三四岁就可以婚嫁,而且不同于今天的一夫一妻制,古代允许男人拥有三妻四妾。如果婚后看上了那家女子,只要托媒人下足够聘礼,就可以多纳几房小妾。

  此外,在古代妓女属于合法职业,各大城市遍布青楼妓院,甚至还有政府组织的官妓。因此,只要有钱就可以逛青楼,喝花酒,个人需求都会得到满足,犯不着去犯强奸罪,弄得自己身败名裂。

  虽然强奸罪从古到今都是重罪,且令人不齿,但在男尊女卑的旧社会,病态贞操观就使很多女性成了封建桎梏下的牺牲品。

  在追求男女平等的今天,强奸这种行为虽然依旧存在,但社会对女性越来越包容。面对侵犯,也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受害者敢于站出来,勇于维护自身权益,真正实现了“女子能顶住半边天”的夙愿。

  应邀回答,谢谢头条君。

  古代很少发生强奸案,主要是以下3个因素:

  第一个因素:古代男人的性需求基本能合法满足。古代男子十四~五岁就结婚,对于性就没有神秘感。大户人家还可以娶几个妾,还有通房丫头。文人墨客可以去青楼、勾栏盘恒。至于连老婆都娶不起的极贫男子,要么早早死了,要么当长工,成天被拴在土地上劳作,要想性满足,唯有靠手。凡此种种,使得强奸案的主体犯罪对象没有产生强奸的欲望。此其一。

  第二个因素:古代女子(被强奸对象)遵循三从四德礼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既便个别官宦富豪家女子偶尔上街,也是仆人一大堆前呼后拥的。强奸对象都见不着,客观上也就产生不了强奸案。此其二

  第三个因素:古人活动范围极小,人口也不多,乡里乡亲的全认识。古代又实行一人犯罪株连全家的政策,这就从制度上杜绝了强奸案发生的社会性因素。

  一句话:古代男子不敢强,不想强,不用强!故强奸案极少。

  因为古代人很少到处乱跑,人员流动性不大,人员流动性不大的地方治安相对来说会很好。

  一个地方都是本地人,人与人之间多少都有瓜葛,熟人社会,为了能在本地生存下去,很少有人敢做伤天害理,尤其强奸这种为世人所不齿的事。

  我们常在影视剧或小说里看到大侠行走江湖行侠仗义,这都是假的,在真实的古代是不可能的。

  古代对人员流动的控制比较严厉,出远门都需要官方出具的路引,明朝的路引制度最严格,路引上写明本人的籍贯、相貌、从哪里来去哪里办事等,没有路引的人会被当做罪犯抓起来。

  之所以控制人员流动,因为古代不像现在出门打工就可以养活自己,古代最主要的生产资料还是土地。

  人们离开土地,到处流窜又找不到养活自己工作,很容易发生事情,小到影响地方的治安,大到造反,毕竟人为了活下去什么都做的出来。

  古代控制人员最有效的就是秦汉唐的“乡里”组织和宋开始的保甲制度,保甲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时代长期延续的一种社会统治手段。

  保甲编组以户为单位,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

  每户之间相互了解,相互担保,一户出事,其余九户不举报的,视为同犯,十户连坐。

  一户犯罪,其他几户若让人跑了,也都脱不了干系。

  我们可以从《水浒传》等作品里看到,但凡有人犯罪跑了,都是要捉拿四邻的。

  所以,但凡乡里来个外人,有点风吹草动,大家都比较警惕。

  人员流动不大,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出过远门,邻里之间都是很久的熟人。

  在熟人社会,吵架打架伤人等激情犯罪极有可能发生,但一些比如强奸、忤逆、不孝顺这些违背道德的事却没人敢犯,因为犯了后果很严重,会让人在熟人社会里无法立足。

  说白了就是大家都认识你,你打架伤人别人可能不会鄙视你,还可能说你是好汉。但你犯了不孝顺、通奸、强奸等事会被周围人唾弃,但你又无法到别的地方生活,接下来你怎么过。

  皇权不下乡,乡下唯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

  古代乡下的管理多靠乡绅宗族,除了国法以外还有宗族乡约,有时候宗族乡约会比国法还狠。

  通奸强奸这种违背伦理的事是宗族乡约里最不能容忍的事,为维护道德威望,多直接打死或沉江。

  对于宗族乡绅的处理方法,县上也多睁一眼闭一眼,不会去管,所以强奸犯死了也就死了。

  人只有吃饱了才会想其他的,古代生产力低下,一年到头地里的出产还不够吃的。

  在大多数人都吃不饱的情况下,还有多少人有心思做其他的,有力气还是想想怎么填饱肚子吧。

  任何社会都避免不了犯罪,但社会的这种因素影响着犯罪的比例。

  在古代,熟人社会犯罪率不高,且犯罪成本高,导致了很少发生强奸案。

  古代发生强奸的案例也不少,只是很少有人去报官,多数都是民间私刑断案,在过去,女人把自己的贞洁看比生命更重要,所以,很多女人到了晚上就不敢出门,平时也是宅在家中,在旧时代,女人很少抛头露面,因此,色狼的强奸机会相对来说比较少。

  过去的女人,思想比较保守,没有现在开放,在没有结婚之前,百分之99%都是处女,平时连牵手都不敢,一般拜了堂,洞房花烛夜才有夫麦生活,这一点,很值得如今的女孩学习,现在有些年轻男女,十几岁就偷吃禁果,到了结婚,不知换了多少个,所以,很多人都是先上车,后补票,甚至连儿子都能参加父母的婚礼,在古代,这样的婚姻绝对不会有。

  不管是什么年代,女人不幸被强奸,对她一生的影响很大,不幸的发生,自己有一道阴影,挥之不去,谈恋爱时,如果男方知道也会嫌弃,伤害最大的是,周围很多人不理解,甚至背后指指点点,说三道四。

  现在的强奸案比较少了,因为定罪太重,一般强奸犯被判3-7年不等,因此,很多人宁愿用手解决,也不敢伸手,但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色狼咸猪手还是不少,比如在人多的地方,公共汽车上,地铁,商场的出入口,有些色狼有意无意地去触碰一下,这些都是不道德,严重的属于违法行为。

  洁身自爱是每一个人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女人,外出时不要穿着太过暴露,晚上一个人尽量不走偏僻的夜路,需要行时,一定要结伙而行,另外,女孩尽量少到那些灯红酒绿的地方,更不要自不量力去喝酒,往往在这种情况下,被强奸的发生率比较高,所以,要值得注意。

  有人类就有此案件的发生,只不过是多少的问题,现如今,人们的素质普遍提高,一般人都不会去做傻事。

  我认为古代的强奸率可能不少,只不过没有曝光出来,当然也有其他原因。

  1.古代人口流动性弱,女子也有呆在家教子不出门的习惯,出门也很少单独一个人。

  2.古代女子注重贞操,被强奸了会认为非常丢人,不会说出去,要么一直隐瞒,要么自我了断。

  首先明确,古代也是有强奸的。

  强奸并不是当代的新发明,而是早就古已有之。

  在我国古代,就有“强奸”这个名词。

  秦汉以前,我国古书中已有强奸、等行为的描述,但并没有给强奸明确的定义。

  秦统一六国后,秦始皇开始对强奸进行定义:“夫为寄豭,杀之无罪。”意思就是:把在别人家的男子杀了都是无罪的。

  唐代正式出现了强奸罪,并施以严厉制裁。唐律规定:普通人相和奸,徒一年半;奴与良人和奸,徒二年半,强奸徒二年;如奴强奸良人或奸父祖妾,伯叔母、姑、妹、子孙妇、兄弟之女者,都处绞刑。

  后周时期,律部规定:有夫之妇被人强奸,男子可杀,妇人不连坐。

  宋朝关于强奸罪等的判罚基本承袭唐律。

  元朝对强奸有夫之妇者,死;无夫者,杖一百七;强奸十岁以上女者,杖一百七。

  明朝规定,凡豪势之人,强夺良家妻女奸占为妻妾者,绞;夫殴妻致死者,绞;夫有殴骂妻妾,致妻妾自尽身死者勿论;夫殴妻,非斫伤(用刀斧砍)勿论。

  清朝的《大清律》对于单方面的强行性行为,处罚办法跟明代一样,绝不含糊,基本沿用了明律,处以绞刑。

  由此可见,古代是有强奸的,要不然,怎么规定那么多对强奸的处罚?!

  为什么很多人从感觉上认为,古代很少发生强奸案呢?

  首先,可以肯定,古代强奸案并不少。

  其次,社会在进步,文明在发展,可能现代的强奸案比古代更少。但是,目前没有相关数据说明,古代强奸案少还是现代强奸案少,而且,古代是历朝历代,根本无法统计。可以说,也许,这只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有没有根据?

  有,我们可以找到如下的理由:

  1.青楼的存在。古时候,如果你有性需求,那么可以去青楼发泄一下。古代的青楼是合法的存在。而现在,社会文明进步了,那种剥削人的制度被扫进了垃圾堆里去了。当然,也就造成了一些人的欲望得不到发泄,从而发生了强奸行为。

  2.男女授受不亲。在古代,男女授受不亲,男子根本没有多少机会接触到女孩子,不知,他就不想了。而且,女孩子一般是“养在深闺无人识”的,最多只能到后花园。你看古代小说,不都是书生到后花园去赏花,才有机会看见“小姐”的吗?!那像现在,大冷天的,女孩子唯恐露得不够,连风度都不要了。有人曾经开玩笑说,现在的女孩子是长长的短裤,短短的长裤。整天露出莲藕一样的胳膊、白萝卜一样的大腿,男人一见就荷尔蒙飙升,这也是导致强奸发生的一种原因。

  3.媒体的发达。古代没有影碟机,没有手机,黄色的东西无处传播,人们就不会见画面起意,干出不该干的事来了。另外,现在传媒发达,也是给我们强奸多的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古代,有人在一个村落里被强奸了,可能就是那个村落的人知道而已。而在现代发达的媒体时候,一只苍蝇被另外一只苍蝇强奸了,只要有人报导,不到两个钟,全世界都知道!

  4.食物的问题。不懂大家感觉怎么样,现在的人越来越早熟了。据有关资料显示,女孩子现在8岁都来初潮了,都是现在吃的东西惹的祸。现在的鸡45天就出栏了,能不含激素吗?!我不知道大家感觉怎么样,现在我已经56岁了,经常到餐馆去点一点羊肉汤、牛宝汤、狗鞭汤之类的,里面放有大量的中草药,确实很见效。

  犁子认为,目前没有数据显示古代强奸比现代少,之所以给我们感觉古代的强奸少,是因为传媒的问题,留传下来的少,并不是古人的心术比现代人好。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现代社会的强奸案一定会越来越少,在不久的将来,可以肯定,强奸这种违反人性的行为,一定会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里。因为随着科技的发现,人造玩偶大量出现,谁也不会冒险去干违法的事情。

  我是犁子,职场精英培训师。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

  首先古代讲究女子主内,未婚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没有机会!

  结婚的相夫教子,一堆家务活也没空出去嗨。就连买菜这个当今社会的必修课估计都没有,那时候讲究自给自足,估计有时间还得在家种菜,不可能有时间。

  退一万步讲,就算有空出去,影视作品不都演吗?为了安全起见,都女扮男装…

  总之应该是古代这样的机会少,所以这样的案例少。

  古代对女子管得严。三从四德不说,男女授受不清,还有深闺不出等等。条条框框很多,受到封建思想很深,或者被愚昧太深,对待强奸者不那么友好,封建枷锁下,有本事的,可以三妻四妾,相反只能单身,所以古代女子对贞操清白特别看重,即便待嫁之时,才能把贞操交给心爱之人,处女自荣,你看现在还保存完好的贞洁牌、烈女牌还历历在现,上书某女的贞洁生平,配有官府表文,说明古代衙门也非常看重,所见古代的女子对自身的贞操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对于有婚约在身或者已婚妇女,如果被强奸,就是以身殉情,毫不含糊,比如水浒传里林冲妻子被高俅的儿子强奸,林冲妻子马上上吊殉情。何等壮烈。反观对有意想强奸妇女的人,是非常畏惧的,因为环境不允许,还有下手的机会太少,所以被强奸的就极少。

  准确来说,不是很少发生强奸案,而且古代女子把贞操看的比命都重要。

  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就算受到了侮辱,也会忍气吞声,因为在古人的观念中,女子失去了贞操就是不守妇道,这也就导致了受到伤害的妇女不会声张,进而造成了很少发生强奸案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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